韩国出口退税的种类和申请方法介绍来源:在韩华人圈 1. 出口货物退税的概念? 对出口货物的退税(免除)是指出口后在货物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和返还消费税(免除缴费)。也就是说,除以下两种情况外,通关申报后出口,对财务会计上销售的货物,可以按照规定返还增值税和消费税。 除此之外的两种情况①生产时免除附加价值税和消费税缴纳的林加工出口产品、避孕药及工具、古籍、香烟、军需品、军队子公司出口的军需工厂生产产品或军需处采购出口产品②原油、对外援助出口品、出口违禁品、砂糖等这是国家规定退税或增值税和免除消费税的出口产品。 2. 出口货物退税对象范围是? 根据《国家税收发(1994)031号文件》的规定,除了以下出口货物外,可以申请退税。 (1)增值税、免缴消费税出口货物 ①林加工出口产品 ②避孕药及工具、古籍 ③香烟(注:另有特别规定) ④军需品及军队分公司出口的军需工厂生产产品或军需处采购产品 ⑤免税规定货物 (2)不可退税货物 ①原油 ②对外援助出口品 ③天然牛黄、麝香、铜合金、白金等出口违禁品 ④糖 (3)刺绣品、工艺品、香料油、山区产品、藤木制品、渔网/渔具、松脂、五信子、生漆、鬃毛、山羊皮、除了综合产品外,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的纳税人那里购买,持有一般灵兽证的货物无论内需或出口与否,都不能扣除或退税。 (4)例外允许退税的货物 ①工程外包企业为了用于外包项目,运出国外的货物 ②对外修理?维修公司对外维修?整备货物 ③外国船舶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向外国船舶、远洋国内船舶销售,以外汇收款的货物 ④由国际金融机构或外国政府提供的贷款国际入账中,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械及电子产品 ⑤企业从国内购买,为了海外投资,运出国外的货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