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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的税收制度

韩国的税收制度涵盖了国家和地方层面对企业和个人征收的各种税款,主要包括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以及流转税(增值税和消费税,以及附加税和购置税等)。本节将概述澳大利亚企业在韩国成立时需要考虑的主要税收。但请注意,外国企业的税收可能很复杂,本指南并未涵盖所有可能适用的税收。因此,所有企业在韩国设立时都应寻求如普华永道等专业公司的税务建议。

企业所得税

韩国的企业所得税(CIT)依据《企业所得税法》(CITL)、《国际税收法》(FIPA)、《特别税收待遇控制法》(STTCL)和《国际税务协调法》(LCITA)进行管理和征收,由国家税务局(NTS)负责。尽管CITL对外国公司和国内公司进行了区分,但大多数条款都适用于两者。然而,由于FIPA和STTCL的规定,外国实体有资格享受税收优惠。若外国企业在外国投资和自由贸易区设立分支机构,它们也有资格获得进一步的税收减免。

企业纳税人分为两类:

  • 常驻公司:总部、主要办事处或有效管理地在韩国的国内公司,对其全球收入征税。

  • 非居民公司:从韩国国内获得收入的外国公司,仅对来自韩国的收入征税。

间接税

  • 增值税:对商品和服务的供应按10%的税率征收。一些商品和服务的评级为零(例如出口商品、向非居民提供的某些服务、船舶和飞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以及为赚取外汇而提供的某些商品和服务),而一些商品和劳务则免税(如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医疗保健服务、金融和保险服务以及免税商品)。电子增值税发票是强制性的,未开具或未以电子方式报告将受到处罚。

  • 地方所得税:自2014年1月起作为一种独立税收征收,基本税率为第一笔2亿韩元的1%,2亿至200亿韩元的2%,超额部分为2.2%。地方税有自己的一套豁免、抵免和税率,CIT的免税和抵免不再适用于地方所得税。

其他税种

  • 关税

  • 个人消费税

  • 财产税

  • 购置税

  • 印花税

  • 注册税

  • 赠与税

韩国的个人税

在韩国居住183天或以上的个人被视为纳税居民。在韩国有工资收入的外国人可以选择18.7%的统一税率(包括当地所得附加税)或各种扣除额的累进税率纳税,且在前五年可以进行统一费率的选举。居民个人获得的股息和利息收入超过2000万韩元时,适用累进税率。低于此金额的预扣税通常被视为最终税款。韩国不征收净财富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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