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韩国公司相关知识:合名公司与合资公司是什么,与股份有限公司有何不同?来源:master 相对于以出资设立的韩国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合名公司(Partnership)与合资公司(Limited Partnership)被称为“人合”公司。这是因为公司的本质特性在于人的结合,而非资本的结合。本文将探讨这两种公司的特性及其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差异。 韩国“合名公司”的概念 合名公司起源于中世纪欧洲的家庭共同体,是一种公司结构。当父亲的事业由多名儿子共同继承时,各继承人承担无限责任,这便是合名公司的起源。成员们基于信任结合为公司服务,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此深入参与公司经营和债务。此外,成员的信用对公司的信誉有很大影响。其主要特征如下:
注册韩国合资公司的概念 合资公司起源于地中海贸易,是一种公司形态。资本家提供商品或金钱,让营业者以其名义进行海外贸易,并以此为代价分配部分利润。它是由无限责任成员(general partner)和有限责任成员(limited partner)结合而成的公司形态,无限责任成员参与公司经营并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成员仅在出资额范围内承担责任且不参与公司经营。其主要特征如下:
与注册韩国股份有限公司的差异 合名公司和合资公司中,成员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或混合了无限责任和有限责任,而股份有限公司则是所有股东仅在出资的资本金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的结构。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可通过股票筹集资本,适合大规模业务。 公司形态比较
在注册韩国公司设立时,应考虑业务规模、所需资本金、经营参与意愿等,选择合适的公司形态。小规模合伙可选择合名公司或合资公司,而需要大规模资本的场合则适合股份有限公司。然而,在韩国,合名公司和合资公司的设立非常少见,大多数选择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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