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的外商投资政策简介来源:在韩华人圈 [外资投资政策 ] (一)规定外商出资形式除现金、机器设备和工业产权外,也包括持有的知识产权、在韩国内的不动产和股份等。外商对所投资企业的出资完了之前,如已符合《外国人投资促进法》规定的外资企业标准,则该企业就可以进行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并享受韩国政府赋予外商投资企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 (二)对符合条件的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实行税收减免 在保证外资企业与韩国内资企业同样的税收减免政策的同时,对外商投资467种高新技术产业及"创造高附加值、能够对制造业等其它产业的发展提供较大帮助"的111种服务业和"外商投资地区"内实行税收减免。 外商符合上述条件,投资后前7 年免交法人税、所得税和红利所得税等国税,后3年减半(2005年起改为免5减2);取得税、财产税、综合土地税和登录税等地方税减免期限至少8年(前5年全免,后3年减半),地方政府可视具体情况在最长15年的范围内延长上述地税的减免期限。 自由贸易区、关税自由区(现两者已合并)和经济自由区域(包括济州国际自由城市)内的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为免3减2。 (三)对外商购买和租赁国公有土地提供支持 外商租赁土地的期限为50年,期满后可以再延长50年;外商租赁的土地如为国家所有、公有(指地方政府所有)财产,根据投资规模和行业性质及所处地区, 可获得减免50-100%租金的优惠。外商购买国有土地,可分期20年付款,或享有一年宽限期。 (四)中央政府对各级地方政府吸引外资工作给予支持 中央政府为地方政府引进外资的各项工作提供财政援助,包括建立外商投资区、购买土地租赁给外资企业使用、减免外资企业土地使用费、为外资企业提供职业培训补贴等所需的资金。中央政府同意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向外商投资企业提供雇佣补贴。 (五)建立“外商投资地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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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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