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驻北京大使馆
韩国驻北京大使馆设有领事部和文化部,领事部主要处理领事事务和签证申请,管辖区域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靑海省、內蒙古自治区、新彊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申请签证请查看自己是否属于相关领区范围。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第三使馆区东方东路20号 (邮政编码 100600)
(No.20 DongfangdongLu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China)
总机: (010) 8531-0700
传真:(010) 8531-0726
邮箱:chinawebmaster@mofa.go.kr
韩国驻北京大使馆位置:

韩国驻北京大使馆交通方式:
1、自驾车路线:
- 望京至大使馆
从花家地路沿丽都饭店方向行驶,过丽都饭店后在第一个十字路口右转直行至霄云路。 过霄云路大通大厦(女人街入口对面)往西直行500米,在现代汽车大厦路口左转直行约200米即到(路左边)。
- 五道口至大使馆
沿三环路行驶至三元桥。从三元桥驶入霄云路,直行一公里至现代汽车大厦路口,右转再直行约200米即到。
2、公交路线:
公交车站:三元庵站。下车后沿马路对面现代汽车大厦旁东方东路前行约200米即到。
3、地铁路线:
地铁10号线亮马桥站出B出口,前行100米左转至东方东路南口,直行约300米右侧即到。
韩国驻北京大使馆领事部
- 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东方东路20号领事部(邮政编码100600)
- (Consulate General of the Republic of Korea in Beijing, NO.20Dongfangdonglu,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China)
- 总机:(010) 8532-0404
- 传真:(010) 6532-3891
- 邮箱:
- chinaconsul@mofa.go.kr
- chinavisa@mofa.go.kr
外交管辖区域: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靑海省、內蒙古自治区、新彊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韩国签证申请程序:
签证申请及领取时间
申请:09:00 - 11:30
领取:14:00 - 17:00
注意:
所有签证一律通过本馆指定代办机构申请,申请结婚移民签证(F-6),需提前电话(8532-0419)预约,并须本人到我馆递交材料。
领事部入口位置

护照剩余有效期:
- 从申请签证之日算起,签证申请人护照有效期需超过六个月以上。
- 例外情况:却因亲属死亡等事由需紧急赴韩,同时可在护照剩余有效期内回国时,可以申 请签证(需提交承若书)。
签证申请方法及代办范围:
- 公务护照持有者: 通过中国外交部申请。
- 所有签证一律通过本馆指定代办机构申请。
- 通过代办机构申请:各类代办机构所能受理的范围之内的签证。通过我馆指定的优秀旅行社代办签证,可享受免交部分材料及缩短签证所需时间等便利。
代理签证申请的范围:
家人或公司同事一同申请同一类签证时,可由其中一人申请:
- 申请人的家属(2寸以内)在出示结婚证,户口本、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后可代为申请。
- 公司等单位职员在出示委托书、代理人的在职证明、代理人的身份证后可代为申请。
除以下签证之外的其他签证,申请人即便户籍所在地不在我领区,如实际居住地在领区,可在我使馆申请签证:
1、申请留学(D-2-1,至 D-2-6)、语言研修(C-3-1,D-4-1)等签证的在校生或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所属使领馆申请。
2、商务签证及在外同胞签证(F-4)中以法人企业代表、管理级职员资格申请的需核实公司情况的签证,应在公司所在地所属使领馆申请签证。
3、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签证(访问就业、雇佣许可者、结婚移民、永住权者家属),应在<无犯罪记录证明>签发地(户口所在地)所属使领馆申请签证。(访问就业再入国者(H-2-7)可不限制户口所在地递交申请)
4、在外同胞(F-4)签证申请人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人和同胞签证(C-3-8)申请人,不受领区限制。
5、访问就业(H-2)及在外同胞(F-4)签证持有人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申请访问居住(F-1)签证,须在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所属的领区签证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