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韩国株式会社,可以成立一人公司吗?来源:在韩华人圈 有关注册韩国公司(株式会社)的流程,要求和注意事项总整理 一,韩国株式会社的设立登记 1.韩国允许外国个人(自然人)或法人在韩国成立全资股份有限公司(株式会社)。 2.最低资本金要求: 随着韩国《商法》最低资本金制度的废除,公司设立时所需的最低资本金为100韩元。 (商法第329条第3项规定,注册韩国公司时每股金额必须超过100韩国元) 3.注册韩国公司发起人的数量 发起人的人数在1人以上即可。(商法第288条) 发起人须制定章程,并在章程末尾签名盖章,从而产生章程的法律效力。(商法第292条) 如果发起设立资本金总额不足10亿韩元的公司,不用得到公证人的认证。 4.发起人大会议事录的公证 对于发起人设立,发起人大会的议事录可以不接受公证。 公证人法第66条的2(法人议事录的认证)①法人登记时,附加在申请书类的法人大会等议事录必须得到公证人的认证。但是,资本金总额不到10亿韩元的公司,根据《商法》第295条第1项发起设立的情况或规定为总统令的公法人或非盈利法人的情况并不如此。 因此,如果是发起设立,就不会追加有关章程、议事录的公证费用。 5.韩国公司的监事选任 发起人大会应选任管理人员,对设立过程进行调查,(商法第298条)发起人理事或监查不能进行调查报告(商法第298条第2、第3项)此时,对于公证人或现货出资,应将鉴定人选任为调查报告人(商法第299条之2)。 一般情况下,成立韩国法人公司时候,须聘请理事或监事进行调查报告。 6.韩国公司董事和监事的任期 ①注册资本金不足10亿的韩国公司没有董事会组成的义务,可以选任董事为1人或2人公司董事。在这种情况下,董事会决议事项大部分由股东大会决议代替。 依据:韩国<商法》第383条 ②董事任期不得超过三年。监事可在公司成立后卸任。 7.出资证明 依据:韩国《商法》第318条:资本金总额不足10亿韩元的公司根据第295条第1项发起设立时,可以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余额证明书代替第一项证明书(公司账户余额证明书)。 注册韩国公司后,如须发行新的公司股份,资本总额不足10亿韩元的情况也可以用银行发行余额证明代替。 以上资料由 在韩华人圈 visa_korea 提供,如有任何有关于韩国投资注册公司、置业、创业、旅居的问题,欢迎寻找我们的获得专业咨询! 关于KPLUS PARTN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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